我所被省司法厅表彰授予“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”
12月21日,陕西省司法厅下发陕司法(2020)14号文件决定,表彰全省律师行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。我所被表彰授予“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,这是商洛市律师行业唯一获此殊荣的律师事务所。
近年来,我所在南晓良主任的正确领导下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认真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《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》的文件精神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全面提升律师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,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普惠、便捷高效、智能精准的律师法律服务。律所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特别是今年以来,在新冠疫情影响下,律所各项工作逆势上扬,在制度管理、业务建设、人才梯队、社会形象等方面亮点频出。今后,我们将始终秉承“弘扬民主法治、达德公正自由”之执业宗旨,继续发挥律师职能,提高律师素质,加强队伍建设,自觉自律管理,努力服务律师公益职业,满足社会法律服务需求,不断锤炼和提升律所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。
陕西弘达律师事务所
行政部 张荣纲供稿
2020.12.22